问题 | 取保候审金可以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金可以领吗 根据法律法规,在符合特定情形之一时,获准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申请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措施结束之际,倘若被采取此项措施之人并未违背相应的规制承诺,那么其先前支付的保证金将得以全额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金延期不退咋办 若犯罪嫌疑人在保证期间并未触犯以下规定,则其支付的保证金将无法得到退还,此时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疑虑或进行反应: 首先是未经执行机构的核准,不得擅自脱离所居住地的市、县级行政区域范围; 其次,当住址、职业单位及联络途径有所改动时,应自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上报至执行机构; 再次,在受到传唤之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出庭作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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