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合伙企业中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普通合伙企业中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内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标准,关键在于行为主体构建其在企业中所担任职务的便利条件,从事非经合法途径化为自身所有的本企业财产的行动。 例如,未经授权擅自挪动业务企业的资金供自己或他人使用,或者未经许可以虚假的开支申报单、虚构的花费发票等手段侵吞公司资产。 此类非法占有企业财产的数额庞大时,便会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内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标准,关键在于行为主体构建其在企业中所担任职务的便利条件,从事非经合法途径化为自身所有的本企业财产的行动。例如,未经授权擅自挪动业务企业的资金供自己或他人使用,或者未经许可以虚假的开支申报单、虚构的花费发票等手段侵吞公司资产。此类非法占有企业财产的数额庞大时,便会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去清偿 针对合伙人共同参与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按照各合伙人实际投入资金或物的比例或事先达成的协议承担相应份额的清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法律法规明确作出了额外规定等,合伙人也应对共同承担的债务负起连带清偿责任。 至于那些因清偿债务超出自身应负担的额度的合伙人,他们稍后还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予以适当补偿。 对于整个团队所面临的经营亏损,合伙人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而在内部,各成员间的债务承担方式应该按照先前协议中的约定比例或各自的投资占比来进行划分; 若协议中并无详细说明,也可以依据实际产生的盈利来进行分摊。 然而,如果某些合伙人因为其显著的过失致使团队面临生产亏损,那么这类过错方应该根据其自身过错的严重程度适度增加其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此外,仅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但并不投入物资和资金的合伙人,同样需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内部分配债务时依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该合伙人原本计划用于投资的技术劳务价值来确定份额; 如无明确规定,还可参照当时预期的利润分配比例或其他合伙人的平均投资比例来确定其份额。 需要强调的是,在合伙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亏损并非罕见之事,如果某个合伙人在此期间选择退出团队,而其在退出前未能按照约定或公平原则分担合伙债务,那么该合伙人在退潮之后可能会被要求负责清除原合伙的债务; 假如该退伙者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偿付了相关债务,那么他还将继续对自己在加入合伙期间产生的全部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三、普通合伙企业欠第三人债务如何清偿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针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偿还,相关规则主要包含如下原则:首先,应优先动用每一家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全力偿还全体债务人的欠款。 若此时合伙企业的自有资产尚无法负担全部的到期债务,那么,各合伙人不仅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法定的无限连带责任,还需要对因此产生的未偿还债务部分,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作为担保,承担起清偿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那些承担了额外清偿责任的合伙人,对于超过他们自身应分摊份额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要求。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位合伙人主张全额债权,而这位被指派的合伙人则必须先行清偿所有债务,然后再依据合伙协议中所规定的比例或者平均分担的方式,向其他合伙人追讨其应承担的份额。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内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标准,关键在于行为主体构建其在企业中所担任职务的便利条件,从事非经合法途径化为自身所有的本企业财产的行动。例如,未经授权擅自挪动业务企业的资金供自己或他人使用,或者未经许可以虚假的开支申报单、虚构的花费发票等手段侵吞公司资产。此类非法占有企业财产的数额庞大时,便会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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