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律规范,其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和惩治标准设定如下:凡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中担任相应职务的工作人员,如果滥用其行政职权或业务职权之便,将本应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者,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合法财产权益。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职务侵占罪构成共同犯罪吗 职务侵占罪亦可构成共同犯罪之范畴。 根据刑法理论中的规定,共同犯罪是由至少两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作人员而言,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据为已有,且累积到较高数额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长安区人民法院怎么处理 涉及职务侵占罪的相关事宜,可以向长安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关于该类事件的审理,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每一起的实际事件并依据所得到的事实与证据进行合理的判断及判决。通常而言,如果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较小,那么犯罪分子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并在此基础上处以罚金;倘若犯罪数额达到了巨大程度,那么罪犯将会受到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必须缴纳罚金;若犯罪金额过于庞大,那么罪犯将会承受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并且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然而,在量刑过程中,法院将全面参考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情节,例如侵占的具体数额、是否有自动投案、有无立功表现、是否主动退还赃物、对事件的悔过态度等等。此外,长安区人民法院还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致力于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事件的审判过程公平、公正。但是具体的处置结果,仍然需要根据各个事件的独特情况来做出决定。 职务侵占罪规范明确:公司、企业等机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单位财产达三万元及以上,构成犯罪,应立案侦查并追刑责。此罪旨在保护组织合法财产权益,确保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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