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只要法院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不需要结婚证。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拿着相关手续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关于结婚证遗失后能否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以下我们将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若夫妻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则可以凭借另一方的结婚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在涉及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的情况下,基于严格的流程要求,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夫妻先开具婚姻注册证明,然后再进行离婚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妥善保存夫妻所作的相关说明文字,以备事后查询追溯之用; 最后,对于无法通过上述方法解决问题的夫妻,他们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是其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进行申请补领手续。在此期间,婚姻登记机构需要对婚姻注册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如均符合申请条件,则会为申请人补发结婚证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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