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批捕后要指认现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批捕后要指认现场吗 要的,这个是批捕后的一个程序,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目的就是固定、核实证据。 指认现场说明案件事实已经认定了。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被批捕后要请律师吗 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有些已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却得以在后续环节中获得自由。 他们能够在这样的程序中得以获释,通常是因为采取了取保候审、撤回立案调查或不予起诉等措施,或者法院判定无罪、判处缓刑甚至给予免于刑事处罚等结果。 在这些情况下,律师的关键作用在于寻找支持上述措施或结果的合理依据,并努力说服相关执法机构采纳这些建议。 然而,当某些案件被认为几乎不存在释放可能性时,聘请律师是否仍然具有价值呢?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无法直接实现释放的目标,但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为当事人争取到更轻的量刑仍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其深入调查与当事人有利的事实真相,并积极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材料,这无疑是律师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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