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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补缴
分类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解答

一、社会养老保险补缴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的金额等于个人账户储存总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而计发月数则按照年龄段来确定,具体而言,5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95个月,55周岁对应的是170个月,60周岁对应的是139个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再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再乘以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缴费年限不仅包括实际缴纳的月份,还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则是通过将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得到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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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6: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