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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解答

一、苏州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机动车辆所有人、项目承包者乃至搭乘人员不遗余力地指示肇事人驾车逃离现场,致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救治并最终身亡的情况下,上述人员将被视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进行处理。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多人基于共同的故意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具体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参与人数须为两人及以上;

其次,这些人均需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各共犯人需要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这种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犯人的行为均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关联,相互协作,并且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苏州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对公共安全和个人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一旦违反管理规定而酿成严重后果,包括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等情况,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处;倘若在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行为人选择逃避责任并有其他更为恶劣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致使他人死亡的,那就应当被处罚款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机动车辆所有人、项目承包者乃至搭乘人员不遗余力地指示肇事人驾车逃离现场,致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救治并最终身亡的情况下,上述人员将被视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进行处理。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多人基于共同的故意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具体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参与人数须为两人及以上;

其次,这些人均需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各共犯人需要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这种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犯人的行为均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关联,相互协作,并且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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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3: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