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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射治疗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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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的过失情形

放射治疗既可用于疗病,亦可用于美容,但也存在产生白血病、皮肤病等的危险。患者在放射治疗中的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的必要条件之一,则是放射治病行为违反相关法规、常规,并有过失。据放射治疗的特殊性,医方在治疗中的过失行为主要有:

1. 实施该疗法无医学上之必要。据患者情况依医学常规,根本无需该疗法;或者存在完全可替代的不具危险性而有相当疗效的疗法,医师缺乏应有的审慎注意。

2. 放射计划,含放射线照射的量、部位、方法(距离、时间)等,未经审慎处方,依当时的医疗水准,明显超过常规容许度。

3. 放射人员违反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造成患者不应有的人身损害。

4. 医师违反治疗中的观察审慎义务,未留意照射中的病变而继续照射。

5. 医方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未告知患者该疗法可能潜在的危险性。只告知疗法而不告知其危险,由此造成非治疗本身的损害,仍构成医疗事故。另外,告知义务还含疗后告知注意事项,因未告知,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

6. 医方过失作为致使放射治疗设备有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应当注意,美容机构亦有采用放射美容的,倘其有医疗机构资质,依前文处理;倘不具相应资质,依非法行医处理。

放射治疗医疗事故相关词条

  • 放射治疗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治疗,是指利用电离辐射的生物效应治疗肿瘤等疾病的技术。

  • 放射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化合物。放射性药品与其它药品的不同之处在于,放射性药品含有的放射性核素能放射出射线。因此,凡在分子内或制剂内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都称为放射性药品。

  • 分娩医疗事故

    分娩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分娩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规、制度和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输液医疗事故

    输液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输液制度及其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输血医疗事故

    输血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输血中违反相关法规、制度和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过敏反应医疗事故

    过敏反应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过敏药物使用规程和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注射医疗事故

    注射医疗事故,是注射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注射制度及其技术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护理医疗事故

    护理医疗事故,是医方在护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护理法规、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医药器材质量缺陷医疗事故

    医疗器材医疗事故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致使医疗中使用的医药器存有质量缺陷,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 药品调剂医疗事故

    药品调剂医疗事故,是调剂人员在收到处方后,违反审核处方的义务和调配药品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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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