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判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不判怎么处理 在法律领域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 然而它并不代表着相关案件的审理终局。 倘若在被采取此项特殊措施之后,案件的最后判决未判定当事人应负刑事责任,那么便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置手段: 首先,若案情经由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严格法定程序进行研判确认当事人之行为并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此时便应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撤案、不予起诉或是宣判无罪。 其次,若相关犯罪事实处于极其轻微且危害度极低的状态下,不能将其视为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法律条文,亦将对该类案件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是刑诉关键制度,非结案标志。 若终判无罪,处理分两类:一,经严格程序确认非犯罪,则撤案、不起诉或判无罪;二,轻微罪行危害低,不视为犯罪,依法也作相应处理。 二、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去了外地如何办 获准许可方可出行。 被取保候审者应尽职尽责,不应无故离开其所在城市或乡村。 若有正当理由需离开,则必须先征得执行该安排的派出所负责人的许可。 同时,作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还需遵从以下规则: 未经执行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如地点、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均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部门。 (1)未经执行部门以及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安机关的批准,严禁离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这意味着不能随意远离本位于住所周边的特定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市”不仅仅是指地级市或设区的市,更具体来说,它包括县级市和那些非设区的市。 因此,若取保候审者想要前往其他地方,只有获得相关公安机关的批准,才得以离境,反之则违反规定。 除此之外,如果决定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强制保护的机关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话,公安机关在允许被取保候审者离开居住的市、县之前,还务必要取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这样做,主要的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在未经案件终结时,特别是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随时可能进行质询、核实证据,甚至开庭审理等关键时刻,能够在场参与。 为此,制定出被取保候审者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是相当必要的。 (2)被传唤之时,务必准时到达。 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不在押,所以司法机关可能会通过传唤的方式来通知他们回返。 当取保候审者接收到传唤信息之后,应该尽快返回,以便保障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正常进行。 (3)禁止通过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取保候审者不可以用言语、书面文件或者其他形式的恐吓、引诱、贿赂证人不要提供证言或者改变证言的原意。 (4)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其他人制造伪证。 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者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监禁的机会与其他同谋商量对策,制造口供,或者隐藏、销毁、篡改与案件有关的证明资料。 倘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违反上述规定,并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话,首先要收取保证金,然后视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违纪行为较轻微,无需进一步判刑,允许再次进行取保候审的话,则要求违纪者认真反思过错,重新申请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新的担保人。 至于那类违纪行为显著,已无法再次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应该毫不犹豫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措施。 当然,如果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始终恪守规定,那么到了取保候审期结束的那一天,相关部门应将保证金返回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在哪会见律师 当犯罪嫌犯或被告处在取保候审阶段期间,与律师进行会面的地点选择上通常较具灵活性,广泛认可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或是看守所内特定的会客室等等,这些都必须满足严格的法律规定。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任何时候进行会面都必须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当会面发生在看守所内时,应当提前依照规定完成必要的会见申请手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以供审核,此外还需自觉接受看守所的相应监督。律师每次与犯罪嫌犯或被告之间的会谈,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向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并且详尽地解读相关事例详情。这无疑是保护犯罪嫌犯或被告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之一。 取保候审是刑诉关键制度,非结案标志。 若终判无罪,处理分两类:一,经严格程序确认非犯罪,则撤案、不起诉或判无罪;二,轻微罪行危害低,不视为犯罪,依法也作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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