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不还起诉流程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民间借贷不还起诉流程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然后当事人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间借贷不还可以刑事拘留吗 关于民间借贷不履行还款义务能否予以拘留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倘若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所欠款项,债权人有权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准备相应的诉状和与该案有关的证据资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地方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应将诉状以及文件复制本和相关的证据资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依据当事人所提交的这些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据此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之后,原告需预先缴纳诉讼费用,随后法院将会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给各方当事人,接下来,当事人只需耐心等待开庭审理的到来便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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