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免于起诉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免于起诉怎么做 对于危险驾驶罪而言,若符合特定条件,则可依法免于提起公诉。 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便是犯罪情节的轻微程度,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不适用刑事处罚或予以减轻罚责的情形。 这具体可能包罗万象,例如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微幅超出了醉驾标准,且并未酿成重大事故; 又或是犯罪嫌疑人在面临法律调查时表现出诚恳的认罪态度等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需全面地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一贯的行为品行和其对自身罪行的悔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并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无疑将有助于为争取免予起诉创造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定罪量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道路行进过程中驾驶机动车,如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依法判处相应的拘役刑罚以及罚金缴纳: 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极其恶劣者; 其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再次,针对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情况,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标准,或是超过了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最后便是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的行为。 对于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违法行为,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进行处罚。 若以上两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的刑事法律,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名并予以惩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拘役怎么办 在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之后,应当勇敢地直面现实并采取积极态度进行应对。首先,在拘役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认真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其次,务必竭力争取获得良好表现,这样便有可能对其后续法律责任的履行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如若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上诉时务必具备充足的理由与确凿的证据支撑。待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后,这段刑事犯罪记录将被予以保留,但这并不代表着个人的人生从此陷入绝望境地。我们应该将此次经历作为一次惨痛教训,坚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同时借助于自身日益提升的优良品行,努力逐步消除这一恶性事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危险驾驶罪若情节轻微,符合刑法不适用或减轻处罚情形可免公诉,如酒精微超未酿大祸、认罪态度好等。还需考虑嫌疑人品行和悔悟程度。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罪行,有助于争取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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