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不动产证要收回土地证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办理不动产证要收回土地证吗 需要。 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两证合一。 办理新证,旧证会收回。 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还需要缴费吗 通常情形下,您所需支付的费用约为500元人民币。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项缴费事项: 首先是工本费,这部分费用大致在每份证件8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 其次,根据所购住房的面积大小,要缴纳1%至3%不等的契税; 再者,按照房产总体价值计算的印花税,其比例为0.05%;接下来是每平方米收取3元人民币的交易费; 此外,还包括每平方米收取1.36元人民币的测绘费以及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的登记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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