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是否做验资,怎么验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股权转让是否做验资,怎么验 股权转让,不需要做验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验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股权转让是利好还是利空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股权转让均会被视为对现持有者极为有利的一则消息,但对于在场外观望的个人投资者而言,却常常被视作不利因素的象征。股权转让即为股东将自身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或公司外部的其他投资方的行为,这是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现象。相较之下,股本转让则是由公司的股权所有者出于自愿性的考虑,依法将自身所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本让渡给他人,而接受转让者据此依法逐步获得了对这些股权的所有权。由于股份实际上呈现出的形式便是股票,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更多以股票转让的形式体现的股本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进行股权转让操作过程中,并不需要进行验资手续。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定程序,以有偿方式将自身所拥有的股东权益转移至其他主体,从而使得该等主体获得股权的合法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属于一种物权变动性质的行为,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原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所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将会全部转移至受让方,使得受让方得以成为公司的新任股东,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因此,股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验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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