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一)股东人数在两人到五十人之间;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并且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一起制定,而不能只有大多数或者少数股东参与; (四)有公司名称; (五)有公司住所,即公司主要办公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的股东借款合法吗 取决于多个因素。若该股东并未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职务时,其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便为合法举动;反之,如股东同时兼具上述三职,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公司借取款项即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各企业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向其现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提供贷款与资金支持。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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