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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一、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债务而购买的资产已经转变为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此类购置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2.夫妻关系中承担的,以提供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为目的的债务;

3.在夫妻共同参与或其中一方在生产及商业运营中所涉及的活动所引起的债务,或是在生产和商业运行过程中收益被用于提升家庭生活品质和与配偶共享成果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

4.面对夫妻当中某一方或双方身体状况不良或者履行法定责任者所需医疗负担的债务;

5.需要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所进行的支出;

6.为履行赡养年老双亲的义务所产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的继续教育,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所需的经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砖正的、必要的社交活动所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通过双方签署婚姻协议约定为共同应承担的债务;

10.其他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具有共同承担责任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属于夫妻单方债务

我们认为,对于夫妻之间达成共识并确定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亦或是在其中一方进行与家庭共同生活无直接关联的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均应当被视为是该方独自承受的单方面债务。

此外,秉承历史传统,我们坚持认为夫妻一方在婚前产生的债务不会因为婚姻这一重要的人生事件就自动转变为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因此,在离婚手续完成后,尚未偿付完毕的婚前个人债务仍然应该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同样地,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有任何一方独自为了生产经营而欠下的债务,并且在此期间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并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些债务也应当被视为是该方的单方面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债务而购买的资产已经转变为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此类购置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2.夫妻关系中承担的,以提供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为目的的债务;

3.在夫妻共同参与或其中一方在生产及商业运营中所涉及的活动所引起的债务,或是在生产和商业运行过程中收益被用于提升家庭生活品质和与配偶共享成果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

4.面对夫妻当中某一方或双方身体状况不良或者履行法定责任者所需医疗负担的债务;

5.需要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所进行的支出;

6.为履行赡养年老双亲的义务所产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的继续教育,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所需的经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砖正的、必要的社交活动所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通过双方签署婚姻协议约定为共同应承担的债务;

10.其他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具有共同承担责任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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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