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劳动法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坚定资格通常要涵盖以下基础要素:职工必须是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因为执行指定的工作任务而遭受了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身体损伤;同时也可以是职工在正式工作吋间结束后仍然停留于工作场地内,准备或者进行后续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活动,此时如果遭遇意外事故也符合这项规定;再者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内,如果职工是因为开展或者完成其岗位职责所需的内容,无论是遭受上司还是同事的暴力对待,亦或是其他意外伤害,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另外,如果职工患有职业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就应该被视为工伤;最后,如果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了伤害,甚至是因为事故而失去了踪迹,那么这也属于工伤范畴。此外,如果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在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轮渡船、火车时发生的事故而受伤,同样也应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法工伤规定 遵循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国致力于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健康蓬勃地向前发展,从而构建完善成熟的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体系,以确保广大劳动者能够在诸如年老、疾病、工伤、失业以及生育等诸多方面得到应有的援助与补偿。 而根据第七十三条之具体细则,劳动者在以下几种特定情景之下,依法享有获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首先,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之时; 其次,在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的情况下; 再次,由于工伤或其他原因导致残疾或患有职业病; 然后,面临失业境况; 最后,处在生育阶段。 当劳动者不幸离世之后,他们的家属亦能依法享受到遗属津贴的待遇。 当然,劳动者在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所具备的条件与标准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执行。 同时,劳动者所应当领取到的社会保险金也需依照规定及时足额地予以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法工伤骨折赔偿多少个月 在工伤所导致的骨折问题上,关于赔偿月份的明确程度并不可以一概而论,这是因为它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首先,我们必须完成工伤认定以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从普遍性的角度来看,针对此类事件的工伤赔偿制度包含了停工留薪期的薪酬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个方面。其中,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部分,骨折的伤残等级不同,其对应的赔偿月份也会有所差异。例如,十级伤残的赔偿月份为七个自然月原本应获取的个人工资;而对于九级伤残而言,其赔偿月份则定为九个自然月原本应获取的个人工资。至于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则需要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以及治疗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但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十二个月。至于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月份,则需要参照各个省市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计算。总的来说,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并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月份。 工伤认定涵盖:工作时间内因执行任务受伤;工作区域内外延续工作活动受伤;工作日内因职责受暴力或意外伤;职业病属工伤;公差期间工作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及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均视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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