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合同诈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怎样算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我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一项罪名。具体地讲,其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种犯罪行为表现为在进行合同签订以及执行的全过程当中,行为人以获取非法所有权为根本目的,通过虚假陈述、故意隐瞒事实情况、精心设计陷阱等方式,使对方陷入理解偏差并做出错误判断,进而使对方当事人落入自己设置的圈套,从而诱使受害者交付财物给行为人; 其次,对于骗取现金的数额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即要求达到了较大的程度才符合构成要件。比如说,行为人利用虚构的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采用伪造、编造的票据作为保证的手段,都属于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怎样算合同欺诈 合同诈骗罪,指的是那类以签订合同为名行其不义之实的犯罪分子,他们通过捏造或者掩盖真实的情形来达到他们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炮制出种种假象,或者曲解、遮蔽事实的真相,使得与其交易的另一方产生误解,错误地做出了不符合自身真实意愿的购买决定,进而签订、执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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