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了单位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怀孕了单位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1.根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怀孕期间若遭受裁员或解职,可视为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孕妇有权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请求,要求其支付相当于常规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具体来说,这种情况下每完成一年的工作即可获得额外两个月薪资的赔偿款。 2.若孕期员工并未发生任何法定意义上的过失行为,那么她们在就业关系中将享有特殊保护,不受任何辞退理由的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孕妇有权要求雇主恢复与其之间的劳动雇佣关系。 3.对于因孕期而导致的就业关系调整或者终止而言,中国法律也明确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标准。具体而言,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可领取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部分同样适用这一原则进行计算;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劳动法律法规则规定应向员工发放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怀孕了单位开除了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用人机构严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女员工在妊娠期期间解除岗位上的劳动合同。 如若发现此类违法现象,受损方有权主张赔偿金。 然而,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用人机构仍有权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员工严重违反雇佣方的内部规章制度; 2、在试用期内被认定为无法满足就业要求; 3、由于严重渎职或泄密,对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4、通过欺骗或者强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5、兼职行为妨碍到本职工作的完成,并且未进行有效改正; 6、因涉嫌犯罪活动而遭受司法调查。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拒不改正;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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