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分期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结婚前分期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前按揭购房之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如下: 1.若在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进行还贷,且在婚前即获得房产证,那么该按揭房屋应属该方个人财产; 2.另一种情况是,若在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还贷,但在婚后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还贷责任,并将此房屋作为共同居所使用,那么该按揭房屋应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3.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应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前分期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前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置的房屋,婚后并不自动被视为共同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置并仅在其本人名下登记的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司法机关通常认为该房产的所有权应归属于登记的权益者,要求此权益者向对方提供相应补偿。 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在离婚之后,若该套住房的贷款仍未结清,那么这部分尚未偿还的贷款将只被看作是登记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个人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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