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小案件会不会还进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小案件会不会还进去 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期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若在此期间内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依法期满时,必须立即终止取保候审措施。 换言之,倘若案件最终被判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那么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将被解除此项措施。 因此,在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可能面临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但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实施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小案件怎么办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运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罚金、拘留或单处刑法以外刑罚的罪犯,或是那些虽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了取保候审以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处理小型案件时,申请和批准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首先,嫌疑犯或其亲属必须向负责调查此案的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然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申请获得批准,嫌疑犯则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然而,如果在这个期间之内发现应免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责或者取保候审期限按法理已经到期,必须立刻停止实行取保候审措施。换句话说,如果案件最终被裁定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到终结之时,应当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将会被解除这项措施。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可能会面临解除取保候审的境况,但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执行情况和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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