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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怀孕取保候审条款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因怀孕取保候审条款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关于孕妇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条款已被列入该条款的第三款:即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独立照顾自身生活起居,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以考虑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因怀孕取保候审算刑期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其期限并不计算在应判处之刑期中。刑期,即罪犯或被告者于监狱中服刑之实际时间段。而取保候审则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程序,它使得嫌疑犯或被告人得以在无需羁押的情况下,等待法院的审理和裁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或嫌疑人并未实际执行有期徒刑。若最后被判定有罪,那么刑期将会自判决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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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