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后能否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解除取保候审后能否判缓刑 能否裁定暂停执行拘役或实质性的有期徒刑,与消除缓和形式拘役之间无必然且直接的关联性。 判决缓刑主要基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者的悔过表现等诸多方面的综合考虑。 如果涉及到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被告人有明显的痛改前非之悔意,且无再度故态复萌之暴行威胁,宣布缓期执行的判决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那么便具备了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某种强制性措施的调整,并不能证实最终的法律定性与量刑决定的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为了准确理解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与条件,我们需要深入探究取保候审制度的实质含义、实施目的及其真正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制定的各项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共有五大刑事诉讼程序性强制措施可供选用,这些强制措施涵盖了拘传、监视居住及取保候审等多种方式,同时也包含了拘留以及逮捕等其他诉讼程序。从表面上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性强制措施得以确定,同时实施永久性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其主要职责便是在一定程度上以及特定时间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实行临时限制,从而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序推进。由此引出的结论就是,一旦刑事诉讼已经圆满结束或无必要继续进行,那么取保候审制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自然应予以解除,这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范畴:首先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已达上限且侦查机关未能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起诉;其次,侦查工作全部竣工后,侦查机关依法作出不再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构审查起诉的决定;再者,经过严格审查,人民检察院给出不起诉的判决;最后,在正式审判环节,人民法院作出无罪裁决。尽管取保候审并非正式刑罚,却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构成了限制,在大部分公众心目中仍被视为不利于个人声誉的因素。因此,当出现上述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时,都应当立即终止取保候审。若司法机关在此种情况下理应解除束缚而未能履行职责,当事人有权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部门提出解封申请。总的来说,我相信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我们所提供的指导会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感谢您的阅读并期待为您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解除取保候审交多少钱 取消取保候审通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被取保候审者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初便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而该保证金的金额则需依据事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予以确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未曾触犯相关规定,那么在其取保候审被解除之际,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然而,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值得注意的是,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不仅限于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这两种情况。具体情形还应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与分析。 裁定缓刑与消除拘役形式无直接联系,主要取决于罪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被告悔过表现。若犯罪轻微、被告悔过且无再犯风险,对社区无重大危害,则可能获缓刑。而解除取保候审仅为诉讼程序调整,不决定最终法律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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