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进看守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要进看守所吗 在众多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程序之中,刑事拘留往往需要涉案人员进入看守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接手的案件期间,发现并遭遇法定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违法犯罪者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士而实施的临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此种情况下,因刑事拘留而被羁押的当事人通常必须被关押在看守所内,便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全面的案件侦查及严格有效的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众多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程序之中,刑事拘留往往需要涉案人员进入看守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接手的案件期间,发现并遭遇法定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违法犯罪者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士而实施的临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种情况下,因刑事拘留而被羁押的当事人通常必须被关押在看守所内,便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全面的案件侦查及严格有效的监管工作。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需要请律师吗 在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过程中,当事人并非必须要聘请律师参与其中。 然而,是否聘请律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身意愿及实际需求。 若决定聘请张弛有度的辩护人为代表,则具有诸多益处。 首先,辩护人能够向法庭提供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无辜、罪责较轻等重要信息与观点,从而有效地减轻或消除其在案件中的法律责任。 其次,辩护人将竭尽全力维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各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利益等方面。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其本质上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的强制性保障措施,然而,案件的审理过程仍将持续进行。最终的判刑结果,则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通常而言,可能出现以下三种判罚情形: 1.无罪判决: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并不成立,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作出无罪的宣判。 2.有罪判决:依据犯罪事实及法律法规,对被告判处相应的刑罚。刑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 3.缓刑:针对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悔过之意且不再具备再次犯罪风险的被告,法院可能会给予缓刑的处罚。在此期间,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否则,这将会对最终的判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判罚结果应当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裁定。 在众多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程序之中,刑事拘留往往需要涉案人员进入看守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接手的案件期间,发现并遭遇法定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违法犯罪者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士而实施的临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种情况下,因刑事拘留而被羁押的当事人通常必须被关押在看守所内,便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全面的案件侦查及严格有效的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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