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指出,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应按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进行分类认定。 具体而言,各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区间之内,制定本地区实行的具体数额判断标准,随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的立案判定标准就是依法由各省市、自治区与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所设定的具体数额为准则进行衡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关于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认定盗窃犯罪时,所需满足的主要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主观要件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以故意作为其行为动机和目的; 其次,从主体要件方面来考虑,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而非特殊身份的人群; 第三,从客体要件角度来看,盗窃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权; 最后,从客观要件角度来看,盗窃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审理盗窃犯罪案件适应法律的相关问题若干解答》的规定,盗窃罪按照财物的价值可以被划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这三类。这三类的具体金额标准由各个省、自治州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制定,并且需要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因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由各地的法院和检察院依法进行设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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