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可以参与夫妻协议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子女是否可以参与夫妻协议分割财产 在夫妻双方所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中,其子女并未被列入其中。 这是因为,除非夫妻二人同意且做出了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其他人都不能参与到此过程中去。 然而,如若夫妻自愿达成共识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捐赠给他们的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拥有了获取父母共同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子女是否可以要求提供超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范畴主要涵盖了生活费用、教育费用以及医疗费用这三大部分。 通常而言,抚养费乃是离婚时通过约定或者法院裁决所确定的一个规定数额,然而这个数额并非始终保持不变。 伴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以及消费水平的持续攀升,原本约定的抚养费金额与当下实际需求之间可能会存在显著差异,这自然会导致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 因此,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当他们认为有需要时,有权向另一方索要超出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抚养费水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夫妻双方所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中,其子女并未被列入其中。 这是因为,除非夫妻二人同意且做出了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其他人都不能参与到此过程中去。 然而,如若夫妻自愿达成共识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捐赠给他们的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拥有了获取父母共同财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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