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取异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取异地吗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遵守一定前提和流程的情况下可在异地执行。 具体来说,假如某个案件的侦查工作及后续审理权责被赋予了异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并且存在充分的理由支持,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有权提出异地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保证与当地的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确保整个取保候审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国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可异地执行,需案件侦查、审理权责在异地且理由充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异地取保,但需与异地司法机关紧密协作,严格遵守法规,确保过程合法有效。 二、取保候审要去外地跟谁申请 在被准予采取保证方式的逮捕程序期间与监外监管期间里,倘若获得了执行机关的书面批准,便具备了离境资格;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可随意离开所在地。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被保证方式的当事人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有义务留在所居住的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及其所辖范围内,除非存在着合理并且合法的理由才能够获得准允请假。 尤其是那些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批准采取保证方式的案件,在其所居住的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及所辖的区域内办理有关手续之前,除应具有充足理由外,还须获得对案件采取保证方式的有权机构的明确认可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期间公安会调查取证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往往会进一步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以搜集证据。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是事例的终结标志或是意味着嫌疑人的无罪状态,它仅仅代表着一项司法强制性手段。在此阶段内,公安机关拥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批的权利来进行证据的收集、审查和核实,这其中涉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事例相关的证言收集、现场勘验,以及对文字资料和实物证据的查询。其最终目的在于确认事例的具体情况,以此判断嫌疑人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责任程度。当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取得了具有决定性的新证据,这有可能给整个事例的处理方向带来重大变化。作为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确保能够随时出庭接受讯问。 中国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可异地执行,需案件侦查、审理权责在异地且理由充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异地取保,但需与异地司法机关紧密协作,严格遵守法规,确保过程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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