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交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要交钱吗 在我国法律规范之下,针对涉嫌犯罪的个人或团体进行拘捕拘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这种拘留性质上属于一种刑事司法权力,是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接手的案件期间,当他们面对法定且紧急情况之时,对潜在罪犯或重要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它的主要功能在于保证刑事审判程序能顺利进行,并不带有任何盈利性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我国,涉嫌犯罪者被拘捕拘留无需付费,此系刑事司法权力体现。公安与检察院在直接办案中,遇法定紧急情形,可对潜在罪犯或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审判顺畅进行,非盈利性服务。 二、刑事拘留期限是什么 刑罚拘禁期间37日的规定是规范性的,实际拘禁时间将根据案件的详实情况来进行具体判定。 若涉及普通刑事犯罪行为,则拘禁期约莫在14日内便可结束。 然而,针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与团伙进行恶性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人而言,他们的拘禁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需在接下来的24小时之内对其进行首次讯问。倘若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案实务判断有必要对该名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则应在拘留之日起的3天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1至4天。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必须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值得注意的是,被拘留人在被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那些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事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侦查羁押期限还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在我国,涉嫌犯罪者被拘捕拘留无需付费,此系刑事司法权力体现。公安与检察院在直接办案中,遇法定紧急情形,可对潜在罪犯或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审判顺畅进行,非盈利性服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