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特殊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绑架罪特殊规定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针对绑架罪所作之特殊性规定如下:首先,若行为人意图勒索财物而将他人实施绑架,或者将他人作为其人身安全的人质予以掌控,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严厉惩罚; 然而,在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另行缴纳罚金。 其次,倘若行为人在施行绑架罪过程当中,恶意杀害或残忍打伤被绑架者(致使受害人变得重伤甚致死亡),行为人必将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极端惩罚,并且要被处以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再次,若行为人出于财产勒索目的,采取偷盗方式获取婴儿或幼儿,那么其行为也将按照上述两个条款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些法律规定,都充分体现出我国法律对于绑架犯罪行为的严格打击力度,以及对于严重刑事犯罪情节给予的更高层次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特殊情况减轻多少 关于绑架罪量刑的标准,通常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所做出的详细规定,即若情节轻微者,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承担相应罚金的刑事责任。然而,对于量刑程度的减轻幅度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例如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等因素,都可能成为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九条明文规定,关于绑架罪行的刑事惩戒措施可划分为三个类别:首先,以敲诈勒索财物为目的而非法拘禁他人者,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剥夺全部财产;若情节较轻,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其次,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导致受害人遭受重伤甚至死亡的罪犯,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且其个人财产也将被依法予以没收。最后,对于那些以盗窃婴幼儿为手段,企图以此来敲诈勒索财物的罪犯,同样按照上述条款进行惩处。这些法律规定充分彰显出国家对绑架犯罪活动的坚决打击力度以及对严重情节的严惩不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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