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欠信用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残疾人欠信用卡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可知,倘若作为被告人的自然人因为贫困困窘而无力偿付贷款,且无任何经济来源,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终止执行。 这也就意味着,若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所限,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缺乏经济来源,并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他们很可能满足此条款的要求,法院亦有可能据此作出终止执行的裁决。 然而,这并不代表债务人将彻底摆脱还款责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残疾人的个体情况、还款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多方面因素,以决定是否终止执行。 假如残疾人拥有其他财产或具备通过其他途径偿还债务的能力,那么他们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因此,针对残疾人拖欠信用卡债务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看是否适用于上述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残疾人欠信用卡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身患残疾的人士与健全之人一样,在经过银行催收仍未履行还款责任时,将会被视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针对残疾人因欠下信用卡债务而无力偿还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 首先,欠款人可向发卡行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延期或分期付款以减轻财务压力; 其次,欠款人也可以寻求亲友的帮助,尽快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最后,欠款人还可以向发卡银行申请停息挂账,避免被银行认定为恶意透支及拖欠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倘若残疾人由于身体残障的束缚无法从事相应工作并获得经济收入,司法机关则有可能作出终止执行该等贷款的决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将自动豁免其债务责任,法院在进行裁决时将会全面考量借款人的个人状况及其偿债能力和偿还几率。即便借款人拥有诸如房产、车辆或者其他具有价值的资产,亦或是存在着能够筹集资金以清偿所欠款项的途径,也仍然需要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起还款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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