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吗 特定情况下并不尽然如此。 实际上,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区进行。 据了解,在协议离婚的环节中,双方任意一方可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若涉及起诉离婚事项,则须向被告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吗 特定情况下并不尽然如此。 实际上,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区进行。 据了解,在协议离婚的环节中,双方任意一方可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若涉及起诉离婚事项,则须向被告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过程中,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如若需要通过诉诸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则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其长期稳定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此规定并非绝对,还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