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感情纠纷杀死一男一女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因为感情纠纷杀死一男一女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款的明文规定可知,倘若一个个体因情感纠葛产生矛盾纠纷而蓄意谋杀他人(涉及男女各一),此种行为无疑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行。 鉴于其行凶者同时夺去两条鲜活生命之事实,通常将被视作犯罪情节恶化至极端严重程度,故可能面临死刑、终身监禁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严厉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因为感情纠纷自杀报警能立案侦查吗 若因一方行为致使另一方选择自杀以求解脱,那么这一方就有对另一方进行民事补偿的法律责任。假如该自杀事件系由另一方直接引发,则其还有必要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此死亡冲突是由自杀一方挑起,在过程当中因自身缘故失去控制,进而无法承受压力最后走向终结生命之路,对于另一方而言,他或她在主观方面并不存在故意行为,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然而,倘若某一方清楚掌握了对方的心理状态,却仍持续运用刺激性言语加剧双方之间的紧张局势,直至令另一方情绪失衡最终走向自我毁灭,那么他或她应对此承担适当的责任,也就是按照过失程度分担所需承担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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