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什么问题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什么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特定的行政行为,依法律规定,可以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予以实现; (二)此种行政行为已然生效,并且具备了可执行的实质性内容; (三)申请人必须为作出该特定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相关组织; (四)被申请人则是在该特定行政行为中被确定为负有义务的主体; (五)被申请人未能在特定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外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其应尽之义务; (六)申请人需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须属于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处理后能否消除记录 无论是涉及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抑或是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但凡经过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后,均需按照规定严格建档立案并予以永久性保存。 这种保存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 一方面,为了及时地向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备案,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的案件管理工作; 另一方面,为了为涉案的各方人士(包括受处理者及负责案件审理的执法人员等)提供一个供日后参考查阅的明确指南。 换句话说,这也是为了防范潜在的不良后果——即确保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人员不能再一次做出可能会导致更严重后果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为此,当地公安机关会针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妥善保存其中的关键性档案资料和详细信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记录并非可以随意公开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体,除非是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由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先上报相关权责机关批准获准以后,方可提供查阅这些记录。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并无义务向普通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关于这类记录的查询服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案件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三、行政处罚处罚多个罪名怎么判 行政处罚主要是对违反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惩处,并不涉及定罪量刑的范畴。而犯罪行为则通常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假如您所描述的情形是某个行为触及到多条行政处罚规定,那么行政部门将会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等多重因素,逐一做出合理的裁决,并予以合并处理。在合并处罚的过程中,我们将坚守“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同一种违法行为,行政部门不能实施两次或以上的罚款处罚。例如,假设有一家企业不仅违反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还触犯了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那么行政部门将会根据各个规定所设定的处罚标准进行权衡,可能会采取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多种处罚手段中的一些措施,并进行合并追究。然而,怎样做出最终的判断和裁定,需要依据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决定。 行政行为可由法院强制执行,需满足:行为生效并有可执行内容;申请人为相关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被申请人为义务主体且未履行义务;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案件属受理法院管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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