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的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债的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若债务人未能如约清偿所欠之债务,您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请求进行执行程序。此流程涵义在于,自案件经过依法裁判并生效后,各参与方都必须依照裁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若债务人为执行还款责任而向法院提出异议,那么您便有权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由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债的人失踪后如何追讨欠款 若欠债人失踪,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确定其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在失踪人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其次,若有欠条等证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待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还可通过调查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能更有效地执行。在追讨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总之,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欠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在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后,若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线索或依职权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对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可执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强制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申请强制执行需符合一定条件,如裁判文书已生效且确定了债务等。同时,申请执行也有一定的时效限制,一般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您可依法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执行。此流程确保各方依法履行义务。如若债务人为执行还款责任而向法院提出异议,那么您便有权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由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实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