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是犯罪人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算是犯罪人员吗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等同于被取保候审者已经判定为犯罪分子。取保候审仅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使用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是那些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然而,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破、审查起诉甚至审判过程仍然在进行当中,对这些被取保候审的人的犯罪行为及其罪行责任,尚未做出最终且确切的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唯有待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并裁量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后,方能确认他们的犯罪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制度,其适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首先,对已经立案侦查并符合相应情节要求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几种情况: (1)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被处以独立使用的附加刑; (2)罪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在进行取保候审处理时,必须综合判断这样做是否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3)如果应当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他们因为患上了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哺乳期,而无法自理生活的话,那么就应该为这些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 (4)对一些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他们的犯罪证据还没有完全达到逮捕的标准,而且需要进行复议或者复核的话,也需要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 (5)对于那些提交了逮捕申请之后,检察院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批捕,并且需要进行复议或者复核的犯罪嫌疑人,也是需要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对象; (6)最后,如果某项犯罪嫌疑人体现在案卷中,但由于案件侦查工作超出了法定的期限,仍然未能完成,那么为了保证后续的侦查工作不受阻碍,同样需要为该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算严重吗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司法手段,此举本身并无法确切反映事例之严重性。尽管被采取此项措施者无需再受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然仍须恪守相关法定义务,随时准备接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传唤。依循法律观念而言,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计可获较轻刑罚以及社会危害性较低等情形。然而,这绝不意味取保候审之人将必然避免遭受较重惩处。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情相对严峻,若存在特定合理理由,例如嫌疑人健康状况不宜进行羁押,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单凭此一因素来判定事例的严重程度。 明确指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等同于宣判犯罪。它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及面临有期徒刑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在侦查、起诉或审判中,犯罪事实和责任尚未最终确定。只有经过法院公正审理,才能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确立其犯罪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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