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判多久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判多久有案底 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即使最后被判定为有罪并执行了相应的刑期,也必然会产生犯罪记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因为遭遇刑事拘留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代表着一定会被判定为有罪。 只有在经历过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并且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据此判处刑罚,才会真正地形成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通常是指个人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所记录的犯罪信息。 然而,如果在刑事拘留之后,经过调查证实并未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定为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等情况下,则不会产生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后,即便被判有罪并服刑,也会留下犯罪记录。但拘留不等于定罪,需经法定程序确认有罪才形成记录。若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或被判定不起诉、无罪,则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二、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原则上被规定为37天。 这其中,相关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对其进行核实,而此环节所涉及到的最长时长为7天。 待30天期限届满前,侦查机关需呈交检察院进行逮捕审批流程。 若经审核获得通过,则应依法实施逮捕行动; 反之,若未获批准,当事人将有可能得到释放或者被调整为其他适当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被刑事拘留随身物品家属如何取回 在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属欲索回嫌疑人随身携带之物品,其操作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家属应当向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将对这些物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对于与事件无关的物品,通常情况下会予以批准,允许家属领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与事件密切相关的关键性物证以及其他物品,往往会被视为证据而予以保留,暂时无法取回。在申请过程中,家属务必携带能够证明其身份关系的相关证件及材料,遵循公安机关制定的严谨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在领取物品之时,可能还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签署确认书。总而言之,关于具体的取回流程和要求,均以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为准。 刑事拘留后,即便被判有罪并服刑,也会留下犯罪记录。但拘留不等于定罪,需经法定程序确认有罪才形成记录。若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或被判定不起诉、无罪,则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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