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假药罪立案标准的严格界定 就生产(含调配)以及销售假药而言,如涉及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况,公安机关将采取起诉举措以追究其责任: 第一,假药中含有超过法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假药中所包含的实际有效成分不足以达到产品标签标示的水平,这可能会延误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产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所设定的限制,同样有可能带来疾病诊断和治疗上的误区; 第四,如果假药中缺少标签中所标示的紧急救治所需的关键有效成分,可能导致严重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最后,如果假药存在任何其它足以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给予严厉打击。在此条款中提及的“假药”,特指那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为假药或者被界定为需要按假药处理的药品以及非药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及如何构成是什么 本罪名为“生产?推销假药”,是指生产者与推销者在没有遵守到国家的药品管理规定下,进行生产及销售假药的行为,这一行为具有极大的风险性,会对人类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 其具体的构成元素如下所述: 首先,该犯罪的犯罪客体较为多元化,不仅侵犯了国家对于药品的严格管理制度,同时也损害了广大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上来看,这种犯罪活动引起的影响就是有人专门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过量生产和销售假药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再者,从犯罪主体角度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实体都可以成为此罪的实施者,这是因为这些人在生产和销售假药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可以分为生产者和推销者两个类别; 最后,从犯罪的主观态度上看,本罪基本上都是故意的,大部分情况下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三、生产销售假冒肉毒素怎么判 涉及生产及销售仿冒肉毒素产品的行为,将可能被视为生产和销售假药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因素来进行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没有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的话,罪犯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罚金。然而,如果该行为已经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那么罪犯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样也必须承担罚金的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该行为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罪犯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处,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到生产和销售的数量、违法所得金额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假药罪立案标准严格界定,涉及生产、销售假药,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将起诉追究:假药含超标有毒物质;有效成分不足延误诊断;适应症超《药品管理法》限制;缺少紧急救治关键成分;其他严重威胁或已造成健康损害。假药指按《药品管理法》认定为假药或按假药处理的药品及非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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