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怎样才算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怎样才算结案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制度是司法机关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被控告之初获得人身自由及其他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这并不代表取保候审结束就意味着整个情况已经了结。实际上,案件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接下来的法庭审理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进展情况。当法院对某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给出定罪裁决并且所有罚金刑罚得到执行之后,或者做出不起诉或撤回立案决定之时,这些都可视作案件的完结阶段。另外,假如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再度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同时案件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过程后也未能核实其犯罪事实的话,那么该情况在法定程序的终结时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已予以结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为何要交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多个环节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已遭刑事控告却尚未受到刑事拘禁的人士,为预防当事人逃逸以及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之责,依据相关法规律例要求其寻找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保证书,以此确保随时接受传唤并随时出席诉讼程序的一种刑事强制约束手段。 当公安部门评估某涉嫌犯罪人员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后,决定采取此种方式进行监管时,责令嫌疑人缴交保证金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不会产生任何阻碍、妨碍甚至逃避刑事诉讼活动的情况,进而更好地推进针对该罪案的侦查工作进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要给所长钱吗 取保候审制度在法律领域可谓是一项严谨且重要的程序,绝不容许以向所长支付金钱等非法途径来达成。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依法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取保候审的实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与程序要求,任何企图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行为,不仅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反而可能使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手段,但非案件终结。案件结果需经法庭审理和诉讼程序确定。法院定罪并执行刑罚或决定不起诉、撤诉,为案件完结。若取保候审期间无违法行为且无法核实犯罪事实,案件也可能依法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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