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家人可以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间家人可以看吗 在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拘留期间,家属往往无法直接探视被拘留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庭审期间的会面活动通常由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代为执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调查取证工作能够稳妥有序地开展实施,同时防范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风险。 然而,家属依然有权利通过公安机关来获取涉案人员的羁押状况,若有需要,也可以委托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中肯、及时的法律援助支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期限起算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刑事拘留之期间,应自被拘留者踏入拘留所那一刻开始计算,即自收押之日至翌日为一天时间。 若公安部门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倘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皆可先行实施拘留: 即存在正在预备犯罪、正执行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行为被及时感知; 亦或是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犯罪事实,或者在其身边或住处找到确切的犯罪证据。 《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可以请律师吗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有资格享受律师服务。从侦查机关对其进行首次询问或者采取特定处置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在这个关键时期,律师能够对当事人给予极大的协助与支持。律师有责任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所涉及的罪名以及相关事件信息,并对此提出专业的建议;同时,他们也需要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他们进行申诉或控告,以及申请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等等。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与当事人的会面交流,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细节,从而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总的来说,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刑事犯罪拘留期间,被拘留者通常与家属隔离,家属无法直接探视。这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家属需通过合法途径了解被拘留者的状况,并与相关机构保持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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