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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手续怎么办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协议离婚程序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1、筹备离婚协定。男女两方务必以书面形式确立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内容应涵盖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涉及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2、提交受理申请。男女各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册、婚姻证明书及书面离婚协议等资料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3、等候冷静期。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30日内若有一方不愿意离异,皆可前往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此即为惯称的“30天冷静期”。

4、审核与发放证书。30日届满之后,从第31日起到第60日期间,男女双方必须再次亲临民政局办理领取离婚证书的申请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手续怎样办?

离婚程序的处理方法:通常情况下,欲达成离婚目的,必须在夫妻双方达到关于离婚事宜及相关事项方面的共识,并签署完备的离婚协议之后,共同赴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此时,需经历一个期限为一个月的冷静期,方可获取离婚证书。如若无法实现登记离婚程序,可向相应法庭提出诉讼,由法院对事件展开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并经确认真实存在感情严重破裂情形的话,应当给予离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关于离婚程序,主要存在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即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相较于后者,协议离婚的过程更为简便快捷,但前提是双方需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分摊等多项议题上达成统一共识,并据此签署正式的离婚协议。在此基础之上,两位配偶可以共同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待经过为期30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书。然而,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或者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他们便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在此情景下,任一方均有权向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书、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接下来,法院将依据法定标准严格审核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状况,以确定是否应准许其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进行裁决和裁判。总的来说,离婚手续的办理步骤取决于每一对夫妻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各自的真实意愿。

离婚手续流程包括:准备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抚养权、财产和债务等事项;携带相关证件和协议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受理;等待30天冷静期,期间可撤销申请;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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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