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和暂缓哪个比较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和暂缓哪个比较轻 相对于逮捕与监禁而言,取保候审较为轻微。其主要允许涉嫌者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身为担保之后,以不必处于扣押状态的身份,等待法庭进行最终审判。而暂缓起诉或判决则往往是在满足特定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表现出诚挚的悔过之意,或者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处置方法,然而,这决不能作为解除涉嫌者或被告人罪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有时间期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措施,具有明确的时间期限限制,最长可达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进行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工作必须持续进行,不得中止。 如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的情况,应当立即解除此项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及有关单位知晓。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获准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法的; 2.涉及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者; 3.被诊断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怀身孕或正哺乳子女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者; 4.执行羁押期已满,但案情仍未结清,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状况。 此种措施通常由负责嫌疑犯管理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和判缓怎么办 在法律领域中,“取保候审”与“缓刑”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及流程。首先,我们来谈谈取保候审。这是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临时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调查、检控和判决,要求他们寻找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接下来,我们来探讨缓刑。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特定刑罚的罪犯,在一段时间内附带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负面影响。若您面临相关问题,建议您全面考虑事例的实际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法规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并寻求专业律师的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准且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取保候审相较于逮捕与监禁更为温和,它允许嫌疑人在缴纳保证金或找到担保人后,非扣押状态等待法庭审判。暂缓起诉或判决是在特定条件下,如嫌疑人表现出悔过或愿意承担经济赔偿时采取的处置方式,但并非解除罪责的依据。这种方式旨在给予嫌疑人洗心革面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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