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判刑后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中,倘若涉案人员在法庭宣判之后欲寻求取保候审之权利,那么通常他们应该在正式执行刑期之前的审理阶段或是上诉过程之中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他的亲属、辩护律师都有权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而申请的理由往往涉及到诸如疾病、怀孕等特殊状况。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听从传唤并出席相关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判刑后怎么样减刑最快? 在此特别提示各位尊贵的您,若哪位在服刑期间认真恪守各项监规制度并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切实展现出自身的诚意与决心,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减轻刑罚的机会。 而这里所述的“悔改表现”以及“立功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及时制止了他人实施的重大犯罪活动; 其次是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举报(检举)监狱内、外部涉嫌重大犯罪的人员或行动,并且这些线索经过查证属实; 此外,如果能够在创造发明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或是在科技进步领域作出显著的贡献,都可视作是具有立功表现的重要参考因素; 当然,日常生产生活中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壮举,以及在抵挡突发自然灾害或是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英勇事迹,同样值得我们为之赞颂; 最后,对国家和整个社会作出其他重大贡献的个人与群体,也都将成为获得减刑的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判刑后怎么才能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乃是针对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拘役之罪犯之一种独特制度,当其符合特定条件时,经由法院依法裁决或批准,可于监狱之外执行原判决所处之刑罚。根据我国现行之《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予以保外就医、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生活无法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情形,均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罪犯,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若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者,则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相应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之前,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决定;而在交付执行之后,则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交书面意见,上报至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批准。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欲取保候审,应在审理阶段或上诉过程中提出申请。申请理由常涉及特殊状况如疾病、怀孕等。法院将根据案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嫌疑人听从传唤并出席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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