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退房认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可以选择退房。首先,购房者可与出售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进行撤消,或者根据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解约条件出现之后,向出售方发出退房通知,该通知书如因邮寄原因需等到实际送达给出售方时,方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实现退房操作。然而,若购房者未能达到相关退房条件,一般情况下无法执行退房程序,强行退房则有可能导致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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