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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7天怎么来的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37天怎么来的

刑事拘留37天的法律渊源

个人因涉及罪行而遭到37天之久的羁押。依据境法律法规,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逮捕,则应在当事人被拘留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申请;如遇特殊原因,可将该期限延长为四个工作日。至于那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复申请的时限可以进一步放宽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38天后会怎样

若确认该人无罪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其涉及任何罪行,那么将被释放。在刑事拘留37日后,可能出现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首先,可以进行逮捕,若是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凿充分,经过检察院审批,予以正式逮捕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其次,若查明嫌疑人确无可逮捕的理由,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则可释放嫌疑人;

再次,若判定嫌疑人罪责较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行政责任,则可在释放嫌疑人的同时,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处罚(此种情况下,行政拘留期限可与刑期相抵,无需额外执行);

最后,若认为嫌疑人并无逮捕之必要,且证据尚显不足,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则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35天怎么处理

当拘留期限达到三十日时,该嫌疑人有极大可能性将被正式逮捕。若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未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以获取批准,其有可能被变更为取保候审或最终得到无罪释放的决定。

然而,倘若公安机关成功向检察院提交了逮捕申请并获得批准,那么检察院将享有七天的批准逮捕期限。若最终获批,嫌疑人将被转入逮捕程序并持续关押;反之,若未获通过,则嫌疑人将被宣布无罪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个人因涉及罪行而遭到37天之久的羁押。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逮捕,则应在当事人被拘留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申请;如遇特殊原因,可将该期限延长为四个工作日。至于那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复申请的时限可以进一步放宽至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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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6: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