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财物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受贿罪财物有哪些 受贿罪所涉及的财物有哪些 根据刑法典相关规定,受贿罪所涉及的财物范畴,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形式,还涵盖了各类实物及财产性权益。这些财产性权益既可能表现为可直接或间接折算成货币的实体好处,如房屋装修款、债务减免费等;也可能表现为需要直接支付货币才能获得的其他权益收益,例如会员服务费用、旅游费用等。对于这些情况下的犯罪金额认定,应按照实际支付或应该支付的相应金额进行计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 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二、受贿罪财物包括哪些 在受贿犯罪中,涉及到的财物范围极为广泛。一般而言,这些财物不仅包含了钱财本身,还涵盖了各种实物和实质价值较大的财产权益,例如房产修饰,债务免除,会员服务,豪华旅游等等。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指的财物并不仅限于有形之物,同时也包括那些无形的、具备财产价值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财物怎么处理 在犯下受贿罪后所获得的财产,均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面追缴或命令原归属者进行赔偿。所有用于非法目的而获取的财产将会被国家法律赋予权利强制收归国有,并移交政府财政部门。这一做法旨在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及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防止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中所赚取的不法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受贿罪涉及财物广泛,不仅限于货币,还包括实物和财产性权益。财产性权益涵盖可直接或间接折算为货币的好处,如装修款、债务减免,以及需支付货币才能获得的权益,如会员费、旅游费。犯罪金额应根据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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