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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肇事医疗检查费用谁出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一、肇事医疗检查费用谁出

关于肇事医疗检查费用承担的法律问题

在诉讼程序中,由于进行鉴定、勘验、翻译以及估价等所需而引发的相关费用,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依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基本原则,决定不由人民法院代为收取和支付,而是直接要求当事人将该笔费用支付给相应的鉴定、勘验、翻译或估价机构或是相关单位。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二、肇事逃逸后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肇事逃逸后,医疗费用一般由逃逸方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以,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首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救助基金垫付后再追偿,最终应由逃逸方承担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

三、肇事医疗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肇事医疗赔偿责任的界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遭受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过错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行为。

若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先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界定时,需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患者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

总之,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界定肇事医疗赔偿责任,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交通事故中医疗检查费用的承担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相关费用如鉴定、勘验等,应由当事人按“谁主张、谁负担”原则承担。法院在判决时需明确费用支付方,确保费用直接支付给相关机构,而非由法院代收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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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