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存疑不起诉案子就撤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存疑不起诉案子就撤了吗 在涉及到强奸罪的案件中,因存在疑点而决定不予起诉并不等同于撤销此案。存疑不起诉乃是指检察院对那些经过补充调查仍认为证据不足、达不到提起诉讼要求的案件所作出的不起诉决议。然而,若后期有新的确凿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犯罪行为,那么该案件仍然具备重新提起诉讼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强奸罪存疑不诉可以吗 在涉及到强奸罪的案件中,存疑不起诉并非不可行。若案件中的相关证据未能充分证实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实施了强奸犯罪行为,且其中的确存在着合理的疑问尚未得到澄清,那么检察院有权依据事实情况做岀存疑不起诉的判断。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法律能够被公正、精准地执行,以此防止无辜者遭受不白之冤。然而,这一决策的做出必须经过严谨的审查与评估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强奸罪存疑时如何处理 在强奸案中证据不足时要贯彻“疑罪从无”。即现有证据不能确凿证明被告人是强奸犯,就不应定罪惩罚。处理这类案件要全面审查各类证据,但只要有合理怀疑,就不能轻易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强奸罪存疑不起诉的案子不一定就撤了。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但如果后续有新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事实,还是可以重新起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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