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证据由谁提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纠纷证据由谁提供 此次离婚诉讼中,关键证据通常由主张特定事实的一方提供。如主张对方有严重过错、夫妻感情破裂,需提供证据。特殊情况法院有权调查取证。总之,“谁主张,谁举证”是处理离婚诉讼案件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离婚诉讼中证据由哪方进行提供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比如,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需提供诸如分居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出轨证据、家暴证据等)。主张财产分割的一方,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由对方提供证据的情形,如对方掌握某项对案件关键事实有重要影响的证据而拒不提供,就可能推定主张方的主张成立。 总之,双方都有义务提供对自己主张有利的证据,以支持自己在离婚诉讼中的诉求。 三、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需按以下步骤办理:首先,向受诉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信息及申请保全的理由。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会立即执行。若裁定驳回,可在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其次,提供担保,可以现金、房产、车辆等作担保,担保数额应与请求保全的数额相当。法院会审查担保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可能要求更换或补充担保。最后,在保全措施实施后,应在法定期间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需注意,财产保全措施有一定风险,可能影响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应谨慎使用。 离婚纠纷中的证据通常由主张相关事实的一方提供。例如,主张对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的证据;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拿出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双方都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依职权调查取证。总之,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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