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在立案前退赃能否减轻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在立案前退赃能否减轻处罚 职务侵占罪在案件立案之前,倘若涉案者能够积极退回赃物,通常情况下均可获得相应程度的宽大处理。在职务侵占类案件中,涉案者主动退赃不仅体现出其对自身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刻认识和懊悔之意,同时也减小了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社会负面影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那些在立案前即能积极退赃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院在进行量刑裁定时往往会充分考虑到这一重要情节,从而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然需要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是会存在自首吗 对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特定罪名而言,依然具备自首的规定。 在肇事者遭逮捕之前,如果他能够自动投案并诚实地承认自身所涉及的罪行,便可以视为达成了自首所需条件。 这种情况并非仅限于交通肇事罪,而是广泛包含在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中。 对那些主动交代罪行并坦白认错的嫌疑人,司法体系通常会给予适当减免刑罚或从宽处理。 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如果涉案人员能够主动投案寻求法律机关的查处和制裁,那么这种行为便是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通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嫌犯或者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尚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执法机构察觉; 或者虽然已经察觉,但是尚未经历过相关部门的调查谈话、审讯,也没有被公开宣告采取调查手段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或者尚未遭到众目睽睽如押解般的围观或控制时,他们能够主动将自身处于守法的执法机关掌控之下,自愿接受审查及裁决。《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上海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在我国东部繁华的都市——上海,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门槛已经明确划分为六万元及其以上。 这一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中担任重要职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方便地位,非法地将本应属于本机构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 在判断某个情况是否符合立案要求时,对于已被侵占的资产额度是至关重要的考量依据。 然而,若侵占的财物价值未能达到六万元的标准,那么一般来说,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能会受到所在单位内部的纪律处罚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在评估是否需要进行立案调查时,还需要结合侵占的方式方法、情节的严重性以及给所在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举例来说,如果存在多次侵占、使用卑劣手段进行侵占或者因为侵占行为而导致所在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即便侵占的财物价值并未达到六万元的标准,也有可能会被视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职务侵占罪立案前,涉案者如能积极退还赃物,常可获得宽大处理。此举不仅显示涉案者深刻认识错误并悔过,更减轻了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通过主动退赃,涉案者展现了改正错误的积极态度,有助于案件的妥善处理和社会关系的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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