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能保持几年无效的原因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时间,除非另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这就意味着,倘若债权人在发现或理应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且负债人存在责任的日期开始起的三年内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该债权人便会丧失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可能性。 如若债务纠纷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期保护。 因此,借据之所以能够保持无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若债权人未能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则负债人可依据诉讼时效抗辩权,使得借据所载明的债权效力归于无效。 然而,这并不代表借据本身即为无效,只是由于时效问题导致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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