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中,公检法等司法机构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方式的嫌犯、被告人,依法让其提供担保人或交保证金并出具担保文书,实施非羁押或暂解羁押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程序。取保候审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尽量维护嫌犯、被告人合法权益。它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的机关有哪些单位执行 我国规定,刑拘由公检决定并执行。公安机关对有犯罪活动或重大嫌疑且有七种情况之一的人员可先行逮捕拘留,如正犯罪或刚犯罪被发现、被指认、身边有证据、有逃匿意图、有毁证串供危险、身份不明、流窜等重大嫌疑。检察院主管案件中符合相关规定需刑拘,由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的一般时间是多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日。但若有特殊情形存在,申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可延长1到4日。至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他们的申请批准逮捕期限则可延长至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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